领先者的责任——记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总经理潘泽明 |
| |
摘 要: | 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缺陷有这样的解释: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指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编者注)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根据这一解释,安全与价格本是无须争论的问题,却引发了一场争论。这使开发安全型产品成为一种冒险——开发高投入能否得到市场回报?当安全第一为人普遍接受后,我们是不是该反思一下,如何把安全第一的观点贯彻到各行各业中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