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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法不调整司法强制拍卖的观点值得商榷
引用本文:刘双舟.拍卖法不调整司法强制拍卖的观点值得商榷[J].中国拍卖,2010(8):19-19.
作者姓名:刘双舟
摘    要:如果法院委托拍卖企业来实施拍卖,拍卖就变成了盈利性拍卖活动,因为拍卖企业要收取佣金,因此这种拍卖活动就必须受拍卖法的规范和约束。有观点认为,拍卖法没有将司法强制拍卖纳入到拍卖法的调整范围之内,因此,司法强制拍卖不受拍卖法的约束。这种现象多年来被认为正确的观点,其实是错误的。之所以会有这种错误认识,

关 键 词:拍卖法  拍卖人  强制拍卖  司法  委托拍卖  适用范围  调整范围  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盈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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