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公立高校银行贷款风险转化为政府财政风险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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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喜秋,邵海英,古胜鹏.关于防范公立高校银行贷款风险转化为政府财政风险的思考[J].生产力研究,20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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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喜秋 邵海英 古胜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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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南京,210095 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南京,2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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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公立高校是高等教育这种准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由于招生规模的扩大,在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银行贷款成为了公立高校进行筹资的主要渠道。随着贷款规模的增大,公立高校银行贷款风险也不断增大。由于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和公立高校的其他特性,当贷款存在巨大风险时,政府可能成为其银行贷款风险责任的最终承担者。文章认为,防范公立高校银行贷款风险转化为政府财政风险,应该从合理确定和控制贷款规模、对贷款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以及强化校长经济责任制等几方面进行,同时,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成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进一步明确公立高校法人享有的民事权利、承担的民事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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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立高校 银行贷款 财政风险 准公共产品 外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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