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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9月2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现将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一、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以该股票的买人价为卖出价。

关 键 词:卖出价  增值税政策  税务总局  纳税人  股票  无偿转让  转出方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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