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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退房形式办理再登记的思考
引用本文:张定一.对以退房形式办理再登记的思考[J].中国房地产,2008(7).
作者姓名:张定一
作者单位: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
摘    要:近来,我们陆续发现部分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相互配合,将己交付使用多年的房屋以变更合同或退房等形式,要求登记机关将产权登记在开发企业名下,从而逃避国家相关税费。在此我们列举一起典型案例进行探讨。

关 键 词:交付使用  产权登记  典型案例  企业  开发  购房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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