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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宪法——西北政法学院宪法学教授董和平访谈
摘    要: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各国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正案共14条,约2000字。这次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完善僵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作出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规定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修改乡镇权任期的规定,增加对国歌的规定等。就这次修宪的有关内容,我们采访了西北政法学院宪法教授董和平先生。

关 键 词:西北政法学院  宪法修改问题  “三个代表”  非公有制经济  社会保障制度  人权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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