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分权视域下共享税法律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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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彩霞.财政分权视域下共享税法律制度的完善[J].地方财政研究,2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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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彩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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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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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财税体制改革法治化建构研究》(14BFX097)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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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共享税所涉税种多,税收体量大,成为央地财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从规范层面还是经验层面,均不可否认地方拥有适度的财政自主权.在财政分权的视角下审视我国共享税制度的设计,会发现共享税的税权结构安排已无法满足财政分权的要求.共享税的调节以国务院规范性文件为主,中央与地方税权配置失衡,地方财政自主空间狭小,功能定位单一且僵化.共享税法律制度的完善应当注重对公平与效率的考量,在"中央统一领导,调动两个积极性"的指导下,完善以比例分成为主的共享模式,适度扩大地方财政自主的空间,良法善治取代政策先行,形成中央、省级、地市级、县级四级共享的共享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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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共享税 财政自主权 比例分成 税率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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