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旅游服务税收监管风险研究——以河北省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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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师璇.“营改增”后旅游服务税收监管风险研究——以河北省为例[J].地方财政研究,20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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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师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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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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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财税体制改革法治化建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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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面“营改增”是旅游服务税收监管风险控制的新起点.文章借助实证调查、个案分析的方法和心理学理论,分析得出旅游服务存在监管真空、财务制度不健全、税收征管制度适用性差、各地执法尺度不一等税收监管风险来源,并以尊重旅游服务自身发展需求和税收制度自身完善需要为约束条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严格推进“三证合一”制度,消除监管真空,回应旅游服务经营模式本质以完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着眼旅游服务特征优化税收监管制度以提高其适用性,创新建立“保险与旅游合同挂钩”制度进而从保险公司一端收集收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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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旅游服务 税收监管风险 成因 监管制度适用性 信息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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