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地方税体系完善的中国资源税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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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全红 王艳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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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开封,475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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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营改增"之后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关键是地方税体系建设,改革后的资源税,虽具备了成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自然禀赋和潜力,但因其体量小,不能适应地方主体税种对不同地区资源禀赋的一致性要求,决定了资源税必须和财产税等共同承担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功能.踏准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节拍,根据宏观经济的改善程度,渐进有序地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逐步提高资源税的税负,是基于中国地方税体系建设的资源税改革的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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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税改革 资源税 地方税 税收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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