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解惑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省审计厅法制处 |
| |
摘 要: | 近期,不少审计人员反映验资业务适用法律法规不够明确,要求提供。现将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摘要,供参考。 验资业务适用法规摘录 一、公司法 第十二条 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第二十四条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