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新税收征管法对审计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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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富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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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审计厅法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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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九届人大常委会日前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称新征管法),并于2000年5月1日起实施。新征管法同原征管法相比,条目和内容均增加较多,很多方面作了新的规定,有的规定和审计机关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通常做法有所不同,这对审计执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关于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认定。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是新征管法增加的税收违法行为,审计认定该行为应考虑主观目的和实施手段两个方面。从主观目的看,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是一种故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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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收征管法 审计执法 税收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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