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共有权和相邻权不容侵犯
作者姓名:王志林
作者单位: 
摘    要:一、擅自设门 侵犯共有权 老王和老张是楼上楼下的老邻居,两家关系一直挺好。但自从6年前.老王在6楼通往7楼的楼梯处安装了一个防盗门后.两家关系就开始紧张了。老张一看见那扇门心里就犯堵。2005年6月份.老张第二次将老王告到了法院。近日法院判决:老王家必须在限期内拆除防盗门。

关 键 词:相邻权 防盗门 老王 法院 楼梯 拆除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