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职高专法律类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以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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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希彦.浅谈高职高专法律类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以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为例[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6(1):6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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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希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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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河南郑州,451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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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职高专院校十分注重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将高素质、技能型作为人才培养的标准。高职高专法律类课程需要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积极进行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案例教学法、情景教学法、趣味教学法等教学方法与多媒体教学手段的运用,加强双语教学、扩大内外交流、加大实习实训力度等举措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法律专业实践教学力度。针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应该理清法律类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思路,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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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教育 教学方法 教育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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