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谨慎性原则在债务重组中的体现
作者姓名:鲁千霞
作者单位:黄石理工学院
摘    要:1、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在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一般原则中明确规定: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均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债务人以低于应付债务的现金资产或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时,其差额不得计入重组收益,而应计入资本公积;债务人以高于应付债务的现金资产或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时,其

关 键 词:谨慎性原则 债务重组 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