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制度——解读新《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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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雪松.刍议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制度——解读新《税务行政复议规则》[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10,15(3):4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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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雪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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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江苏扬州225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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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并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的规定较之此前的规则不仅在篇幅上有大规模的增加,而且增加了许多此前没有的制度,体现了立法的进步,特别是其中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制度的规定,但该制度的规定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本文将以此为切入点解读这部新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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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务行政复议和解 税务行政复议调解 第三人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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