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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可持续发展的导向针
引用本文:傅晓华.环境税:可持续发展的导向针[J].高科技与产业化,2003(7):9-13.
作者姓名:傅晓华
作者单位:中南林学院法学院
摘    要:可持续发展在推动当代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进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个国家如果只有物质资本增加而环境资本在减少,总体资本就可能是零甚至是负值、发展就是不可持续的。环境税是指为了抑制利用环境物品的负外部性,国家向有关纳税义务人无偿征收的用于筹集环境治理和保护的税种,它既具有调节经济行为减少污染的作用,又具有为国家公共财政筹集资金的功能。英国经济学家庇古1920年在《福利经济学》中就已提出,解决环境问题的办法是对污染环境生产商强行征税,我们通常称“庇古税”。这种税收的大小与逃掉的成本或未负担的费用相当,政府用征来的税收进行被污染环境的治理或对环保企业进行贴补,这样企业就会有环保的压力和动力,环境污染问题就会得到逐步解决,可持续发展才能有根本的保障。发达国家的环境税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行为税,如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税;二是有污染的产品税,如含铅汽油税、含氯氟化碳产品税。目前我国对煤、石油、天然气、盐等征收的资源税、污染费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主要是针对使用这些自然资源所获得的收益而征收的,主要目的是调整企业间的级差收入,促进公平竞争,而不是促进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因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环境税。我国的环境政策,必须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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