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浅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下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以新《刑诉法》第五十四条为例谈如何把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涵与精神实质
作者姓名:莫文良  史剑峰
作者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经过第二次大修的《刑诉法》已于2012年3月17日经全国人大颁布,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大修对检察机关,特别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工作开展将产生重大影响,诸如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无须办案部门同意便可直接会见犯罪嫌疑人且不受监听等条款被编入《刑事诉讼法》,不仅仅彰显了我们国家对基本人权的保护,对司法公平公正的追求,更为直接的是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特别是此次《刑诉法》修订后,

关 键 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职务犯罪  犯罪嫌疑人  检察机关  侦查工作  新刑诉法  办案人员  侦查部门  刑讯逼供  重大影响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