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成本法在我国应用的探讨 |
| |
引用本文: | 李庆恒.作业成本法在我国应用的探讨[J].新智慧,2001(16). |
| |
作者姓名: | 李庆恒 |
| |
作者单位: | 宁夏石炭井医院 |
| |
摘 要: | 作业成本法是建立在“作业”这一基本概念上的。所谓作业就是企业为提供定量的产品或劳务所消耗的人力、技术、原材料、方法和环境等的集合体。作业的设立是以满足顾客的需要为目的的,而由此设立的前后有序的作业集合体,称为“作业链”。根据作业消耗的有效性将作业分为“增值作业”和“不增值作业”。作业成本法就是要求消灭非增值作业的一种系统管理活动,它将成本看成是“增值作业”和“不增值作业”的函数,并以“顾客价值”作为衡量增值与否的最高标准。综上所述,作业成本法的本质就是要确定分配间接费用的合理标准,引导管理人员将注意力集中在发生成本的动因上,而不是仅仅关注成本结果本身;通过对作业成本的计算和有效控制,使许多以前的不可控间接费用变成可控。一、作业成本法的优势通过与传统成本法的比较,可以证明作业成本法更适应知识经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会计发展的需要。具体表现为:1.作业成本法面向市场需求,以顾客为重点,强调产品的顾客驱动,通过价值链的分析,可以消除无效作业,达到对成本的事前、事后控制,从而改善企业各项作业效率及质量,提高企业效益。2.作业成本法可提供相对准确的会计信息。在作业成本法下,由于非产量基础变动成本,即长期变动成本概念的提出...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