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应遵循的原则及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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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俊.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应遵循的原则及取向[J].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02(7):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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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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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合作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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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所研究的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是在省、地(市)、县三级联社体制下的定位问题。三级联社分别按股份合作制的要求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具体为:全国级协会、省级联社、地(市)级联社、县级联社、乡镇信用社。全国级协会属松散性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是对各省级联社进行协调,组织交流与合作,传达国家金融政策;省、县两级联社分别实行独立的法人体制,地(市)联社为省级联社派出机构,承办省级联社委派的工作;取消乡镇信用社法人资格,把乡镇信用社改为县联社的分支机构,由县联社统一实行独立核算;实行上级联社对下级联社层层控股。在这一模式下,农村信用社如何确定自身的业务发展方向与区域,这是确保农村信用社生存与发展的大事。本文试就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问题发表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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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信用社 市场定位 中国 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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