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市场退出保障机制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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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新民,李开斌. 中国保险市场退出保障机制的建设[J].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2002, 4(3): 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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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新民 李开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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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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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中国保险市场退出保障机制建设的目标定位 在开放市场条件下,建立和实施市场退出机制是维持保险市场健康运行的必要条件,我们这里所指的市场退出主要指保险公司破产倒闭时的市场退出,而不包括正常的兼并和分立,因为倒闭破产时的市场退出对市场的震荡大,为了减少这种巨大震荡,必然要求建立市场退出保障机制.中国保险市场退出的保障机制只能是量力而行,应考虑到国家财力的不足和保险业长期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现状,只能对部分被保险人在一定程度上予以保障和补偿,不可能也不应从根本上动摇被保险人对规避风险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由此产生的对保险市场各主体的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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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保险市场 退出保障机制 产业政策 |
Study on Insurance Market Withdrawing Guarantee Mechanism Build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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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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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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