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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仲裁解决粮食贸易争议
引用本文:陈刚.用仲裁解决粮食贸易争议[J].中国粮食经济,2004(10):17-20.
作者姓名:陈刚
摘    要:这是《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粮油交易合同》的合同样本。与以前的合同相比,这份合同最大的不同就是第13条规定的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粮食行业争议中心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该规定中的“仲裁”颇不寻常。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粮食行业分会法律部主任于颖女士介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粮食行业争议仲裁中心”是中国国际贸仲委在国内推广仲裁业务的试点行业之一。该中心自2003年8月1日正式成立以来,大力开展宣传推广仲…

关 键 词:粮食贸易争议  中国  《仲裁法》  粮食流通体制  市场秩序  粮食行业争议仲裁中心

ARBITRAGE:A NEW WAY TO SOLVE THE GRAIN TRADE DISPUT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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