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察委派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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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立根.财政监察委派制度研究[J].财政监督,2007(5):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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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立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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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财政厅财政监察课题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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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财政监察委派制度的含义
财政监察委派制度是指由本级或上级财政部门选拔责任心较强、业务能力较高、综合素质较为全面的财政监察员长期派驻到政府各预算部门、下级政府财政部门或财政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赋予其一定的权利和责任,在不改变派驻部门或单位的自主决策权、资金分配权和财政(财务)管理权的前提下,通过跟踪性督察工作,以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为主,辅之以必要的事后专项检查,以完善内部管理、规范部门行为、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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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政监察员 委派制度 制度研究 财政部门 重点建设项目 下级政府 自主决策权 业务能力 |
文章编号: | 24415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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