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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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淑华.浅论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完善[J].中国经贸导刊,2010(13):8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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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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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唐山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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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形成的历史背景
商品房预售制度,俗称卖期房、卖楼花,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该制度1954年首创于香港。当时香港立信置业公司最先推出楼宇“分层售卖、分期付款”的销售方式。1956年,香港政府出台了《预售楼花同意书》,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对楼花预售进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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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品房预售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 香港政府 1954年 制度形成 销售方式 分期付款 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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