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比较西方国家政府对失业者的救济,可以看出有趣的问题。一个失业者在美国,只能领到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6个月以后就什么都没有了。就是在6个月内,失业者也受到限制,没有大段的时间出去游玩,外国籍的失业者更没有机会长期回国休息。我的朋友想回国,就得冒着失去救济金的风险,这是不能代领的,福利机构还每两周打一次电话询问找工作的情况,失业者得表现出正在积极寻找,而不是在家里闲待着。美国失业金比工资少得多,即使月薪6000美元,拿失业金也不到2000美元。一旦失去工作,没有了公交车补助和其他福利,医疗保险也没有了,逼的人不得不努力寻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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