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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增值税改革2012年起上海试点深化结构性减税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为进一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一)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

关 键 词:增值税制度  国务院常务会议  改革试点  增值税改革  现代服务业  国内  重复征税问题  部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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