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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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津. 中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分析[J].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4, 25(4): 4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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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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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北京,10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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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有别于执行董事,他与股东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设立独立董事主要是英美模式和东亚模式企业制度的规定,与德国模式设立监事会的企业制度不同,也与日本模式不设监事会、只设董事会的企业制度有所区别.英美模式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能发挥重要作用,东亚模式的独立董事主要起约束家族大股东行为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作用.中国上市公司积极地引入独立董事会制度,同时又保留监事会,其目的是制约一股独大的权力,但独立董事实际能发挥作用的空间很小,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体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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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独立董事 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 中国 上市 独立董事 制度分析 Listed Companies Chinese Institution Director Independent 体制问题 完善 存在 空间 权力 一股独大 中小股东权益 维护 股东行为 家族 约束 |
文章编号: | 1003-7217(2004)04-0044-05 |
修稿时间: | 2004-05-20 |
Analysis on Independent Director Institution of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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