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现象”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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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红.“十五年现象”小议[J].青海经济研究,2006(2):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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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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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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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五年现象”是指国务院于1997年7月16日发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关于缴费年限的规定:即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在缴纳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不再履行缴费义务,待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现象。“十五年现象”的出现,与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不到位,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欠完善及断保人员增多等诸多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如不妥善处理,势必影响社会保险事业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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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视同缴费年限 基本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政策 社会保险事业 缴费义务 退休手续 退休年龄 计发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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