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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生产队改为合作社发挥作用
作者姓名:汪泽沛
作者单位:涪陵市农业局
摘    要:实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和行政组织改为乡、村、组以后,生产队还有没有必要存在.尤其是农民对过去搞集体吃"大锅饭"反感情绪较大,总认为集体合作经济不存在了,没有必要存在.但是,从实际调查情况来看,还有必要存在.事实上也是存在的,关键是如何发挥作用.其理由:一是生产队可以从过去公社化的生产单位改变为合作社,成为独立的农民生产组织.二是土地等生产资料都是以生产队固定下去的,队与队差距大,不宜变动.三是固定资产、资金、积累、债权债务等都是以队为基础.四是新的科学技术和优良品种,以队活动有利推广管理.五是农业税和有些农民负担是以常产为基础,而常产又是以生产队确定的.因此,目前仍以生产队为基础,改为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群众习惯,有利于工作.至于以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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