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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中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冯铭铭.企业合并中的所得税会计处理[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4):59-59.
作者姓名:冯铭铭
作者单位:大庆职业学院
摘    要:一、内资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处理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是可以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合并企业和被合并企业向股东回购本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应作为股票转让所得或损失。

关 键 词:企业合并  所得税会计处理  合并企业  股票转让  回购价格  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  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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