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新规定对信贷资金安全的影响与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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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书祥,黄靖,王克祥.《物权法》新规定对信贷资金安全的影响与防范[J].金融会计,2008(6):2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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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书祥 黄靖 王克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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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双鸭山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双鸭山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双鸭山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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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第四编担保物权方面的规定较中国立法机关于1995年颁布的《担保法》有较大变化。《物权法》施行后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如何依法理解《物权法》新规定对信贷资金安全的影响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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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贷资金安全 《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 《担保法》 立法机关 担保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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