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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堪重负“营改增”需改良
作者姓名:余梦洁
作者单位:《商用汽车新闻》编辑部
摘    要: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营改增"是我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的又一重大改革,是结构性减税的一部分,有利于避免相关服务行业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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