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前段时间去浙北,遇到当地小有名气的一个企业家,名片上的头衔是“董事长兼总经理”,他拥有这家企业51%的股份,并直接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但当我说“哦,你这是家族企业”时,他却坚决否认,坚持说是自己是民营企业。因为他觉得家族企业不好听,似乎“家族企业”是规模较小、管理混乱的企业的代名词。这种意识不是个别现象,而是相当普遍的。其实,“家族企业”与“民营企业”是两种不同标准分类的结果。“家族企业”是从企业管理制度角度分类的,是“家族制管理的企业”的简称,与“公共化企业”相对应。而“民营企业”是根据投资类型来分类的,与“国有企业”等相对应。只是由于民营企业常常采用家族制的企业管理制度,人们往往用“家族企业”来指代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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