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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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先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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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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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知识产权在本质上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而反垄断法的基本使命就是反对垄断,保护自由公平的竞争,两者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既具有某些方面的一致性,又可能存在潜在的冲突。由于知识产权的基本性质是民事权利,是私权,而反垄断法则主要是公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因此,当权利人滥用了其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通过保护竞争所要实现的社会整体目标相对冲突,反垄断法应当优先适用。本文拟对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立法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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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反垄断法 知识产权 公法 立法 民事权利 私权 限制竞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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