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酒类税收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建议 |
| |
作者姓名: | 芦文革 |
| |
作者单位: | 自治区国税局 |
| |
摘 要: | 2001年5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2001]84号件),调整了酒类产品消费税的计税办法,自2001年5月1日起执行。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对新疆酒类行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同时也会带来一系列税收征管方面的问题。因此,消费税的政策调整及完善是当务之急应解决的问题。
|
关 键 词: | 新疆 酒类产品 消费税 税收征管 税收政策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