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国际经贸法律讲座第十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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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大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国际经贸法律讲座第十讲[J].国际贸易,198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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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大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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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同其它合同一样,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它是经由一方提出要约(又称发价),另一方对要约表示承诺(又称接受)而成立的。各国法律对要约与承诺都有一些具体规定,但各国法律的规定并不一致,特别是英美法与大陆法各国在这个问题上分歧很大。因此,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起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时,曾做出很大的努力来调合各国在合同成立问题上所存在的分歧,力图使公约提出的法律原则能被各国所接受。该公约的第二部分(第14条至24条)就是专门处理有关合同成立问题的,现将其内容简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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