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制度的利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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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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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抵押从标的物上划分,可分为不动产抵押和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制度由来已久,并为世界各国广泛采用,将动产列为抵押标的国家不是太多,我国传统上抵押标的物以不动产为限,动产只用作质押标的物。九五年《担保法》首次将动产标的物列为我国的抵押范围。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有人倡导,有人反对,倡导他的积极作用,反对他的消极影响。本文拟对其利弊作粗略分析,供同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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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产抵押制度 利弊分析 抵押标的物 不动产抵押 《担保法》 抵押范围 各国 九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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