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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锋用笔之我见——兼与刘小晴先生商榷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学报杂志社 南昌330027
摘    要:书法以用笔为上,用笔有中、偏锋之分,二者不可偏废,但可有所偏重,———根据不同字体、不同书体而有所偏重。刘先生为海上书家,主张中锋用笔,为实践其主张,故用毫端作书;但又仿佛看到了其主张与实践的矛盾,故提出侧锋用笔,以自圆其说。

关 键 词:中锋  用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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