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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钢瓶容量超重的危害性不容忽视
作者姓名:王兰生
作者单位:兰西县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兰西,151500
摘    要: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对气瓶的设计、制造、气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环节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但在实际中由于人为原因还大量存在液化气钢瓶超量充装的现象,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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