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地税局10年征收社会保险费1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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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润生.丽江市地税局10年征收社会保险费10亿元[J].云南地税,2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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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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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几年来,丽江市地方税务局坚持既要收好税,也要收好费的工作原则,税费一肩挑,全面履行税收和规费双重职责。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授权,1998年8月,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缴;2004年7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险统一由地税部门征收。通过10年的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累计征收入库10.33亿元。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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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税务局 医疗保险费 工作原则 丽江 社会保险费 云南省 基本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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