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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的伙伴:公私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合作
引用本文:丹尼斯·A·朗蒂内利,李津逵.发展的伙伴:公私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合作[J].开放导报,2004(6):88-91.
作者姓名:丹尼斯·A·朗蒂内利  李津逵
作者单位: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城市经营中心
摘    要:民营机构在生产公共物品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物品和服务以往因其是“公共”的,而被认为是政府的专责。今天,公私机构间的伙伴关系(PPP)在全球广泛采用,以发展能源和市政管网.扩展通信与交通体系,建设和运营供水、污水和废弃物的处理设施.并提供健康、教育与其他服务。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政府运用PPP来投资和管理收费高速公路、机场、码头、铁路,并用以治理环境污染,建设低成本住房,发展生态旅游,政府与民营机构的合作方式,包括协议、许可、BOT、合资、以及非正式和志愿式合作。

关 键 词:外国  公私机构  公共服务  合作
文章编号:1004-6623(2004)06-0088-04
修稿时间:2004年9月10日

Development Partners: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in Public Servic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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