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驰名商标的立法保护
作者姓名:李文江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摘    要:<正> 商标,是指产品或服务的标记。“驰名商标”(Famous trademark)又称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作为专有名词,已逐渐得到举世的公认。尽管至今对驰名商标仍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但在实践中已经有了它相对固定的内涵,即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具体一点讲,其产品为广大消费者所熟悉,在较大范围内(全世界或者一个国家)有良好的影响,深受消费者的欢迎等等。

关 键 词:驰名商标 法律保护 商标法 中国 知识产权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