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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纸币“哈大洋票”为什么要加盖“监理官印”
引用本文:吴树实.民国时期纸币“哈大洋票”为什么要加盖“监理官印”[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5):66-73.
作者姓名:吴树实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长春,130028
摘    要:“哈大洋票”是民国时期流通在哈尔滨及其周围地区纸币的简称.由于它以“大洋”(银元)为本位并印有发行地“哈尔滨”字样,故称为哈尔滨大洋票,简称“哈大洋票”.1928年初,哈尔滨地区货币贬值,物价飞涨,商民恐慌.时任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的张景惠为控制货币发行量,主持增设监理官一职并自任监理官,规定从1929年起,凡发行“哈大洋票”者,必须加盖监理官印后,方得以进入流通,以此来控制各行号无序发钞,稳定货币币值.“监理官印”于1929年开始启用,一直沿用到1932年6月伪满洲中央银行成立为止,是特殊历史时期的印记.

关 键 词:哈大洋票  监理官印  伪满洲中央银行

Why Stamping "Supervision Chops" on the "Harbin Silver Dollar Banknote"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Period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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