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是否具有可诉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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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洪兵.《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是否具有可诉性[J].中国社会保障,2008(10):5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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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洪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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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大丰市劳动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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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王某在一家玩具加工企业工作。企业为了及时出货,经常让职工加班加点,又不支付加班工资,就连月工资也时常拖欠。王某出于无奈,向单位提出辞职,公司作出了《同意王某辞职的决定》,结算了工资。后王某认为,公司违法在先,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后,公司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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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保障监察 可诉性 告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 加班工资 企业工作 经济补偿金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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