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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是否具有可诉性
引用本文:顾洪兵.《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是否具有可诉性[J].中国社会保障,2008(10):58-58.
作者姓名:顾洪兵
作者单位:江苏省大丰市劳动保障局;
摘    要:案例王某在一家玩具加工企业工作。企业为了及时出货,经常让职工加班加点,又不支付加班工资,就连月工资也时常拖欠。王某出于无奈,向单位提出辞职,公司作出了《同意王某辞职的决定》,结算了工资。后王某认为,公司违法在先,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后,公司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关 键 词:劳动保障监察  可诉性  告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  加班工资  企业工作  经济补偿金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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