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笔录不同于询问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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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晓晖.现场笔录不同于询问笔录[J].工商行政管理,2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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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晓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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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永安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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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明确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列为第七种证据 ,由此可见现场笔录的重要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往往有些同志把现场检查笔录与询问笔录相混同 ,把现场检查笔录当成一种简单的询问笔录 ,这是对现场检查笔录的误解。其实 ,现场检查笔录不是当事人陈述 ,而是以事实说话 ,它就好比一台无形摄像机 ,把当事人违法经营的某个特定场景用文字记录的方式固定在现场检查笔录中。现场检查笔录起到了体现当场查获、人赃俱在作用。至于其他详细情况、事情的来龙去脉可以在对当事人的陈述制作询问笔录时体现出来。现场笔录不同于询问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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