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济源市对乡镇财政实行的是“定收定支,收入上解,超收分成,支出下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一定一年”的管理体制,简称“超收分成”。采取这种管理体制形式,市(县级市下同)财政根据乡镇经济的发展情况、税情况和各若事业的发展计划,在年初核定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基数,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入超过核定基数部分,定比分成,支出超支由乡财政自理,结余留用给乡镇财政,由乡政府自主安全使用,用于发展各项生产建设事业和公共福利事业,这样使乡镇财政收支紧密地结合起来,多收可以多支,少收就少支,完不成任务相核减支出基数,年终由乡镇财政所自求平衡,采取这种管理体制的形式,能够兼顾市、乡两级财政的利益,调动市、乡两级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特别能够调动乡镇财政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