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审计局实行审计“双向”责任追究制度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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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是审计错案追究制度。对审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主观故意或行为过失等原因错审、漏审应审计项目 ,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 ,包庇违法违规人员 ,泄露审计秘密 ,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其他严重后果的 ,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并视情节轻重 ,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损失、取消执法资格、调离审计岗位或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违纪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被审计单位明知故犯 ,给国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在从严从重进行处罚的同时 ,进一步弄清原因 ,划分责任 ,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特别是对利用职权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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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错案追究制度 党纪 包庇 严重后果 赔偿损失 过失 执法过程 中因 审计局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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