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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国有企业增资扩股应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
作者姓名:李铮
作者单位: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长沙,410009
摘    要: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 "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将混合所有制经济明确为 "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2015年3月,国家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指导意见》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方面,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2015年9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总体要求、基本思路和配套措施,并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工作要求,旨在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关 键 词:非上市  国有企业改革  增资扩股  混合所有制  所有制经济  所有制改革  非国有资本  中共中央  企业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  基本经济制度  国务院  公司制改革  非国有企业  组织实施  总体要求  员工持股  有序实施  投资项目  实现形式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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