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按我国《合并报表暂行规定》 ,对于集团内部债券交易的合并处理是作为内部债权债务项目抵销 ,即将应付债券与长期债权投资相互抵销 ,借记“应付债券” ,贷记“长期债权投资”。如果债券不是从发行者手中直接购入 ,而是在证券市场上从第三者(外界)手中购入的 ,长期债权投资与发行债券企业的应付债券抵销时可能会出现差额 ,对于这种差额在编制合并报表时 ,作为合并价差处理。这种作法 ,笔者认为值得商榷。因为 ,公司发行债券时 ,其应付债券反映的是当时的市场利率 ,以后市场利率的变化会使债券的帐面价值与市场价值不一致。若市场利率上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