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叮铃铃……”1998年互11月26日上午10时许,正在田间专心致志给麦苗追施肥料的江苏涟水县麻垛乡农民王秀林,忍不住循声朝田头路上望去─—原来,乡邮递员给王秀林捎来了一张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寄来的汇款单,汇款金额为123282.8元。手攥高额汇款单,望着附言栏上“剩余部分正在执行中”的字样,王秀林这位代表着涟水县96位打工农民的硬汉子,激动不已,不轻弹的男儿泪扑簌簌地掉落下来,撞开了他和其他95位打工农民追索血汗钱的一幕、一幕……“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1996年3月1日,江苏省金坛市某乡农民朱国样以金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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