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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通知》
摘    要:8月25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国管局、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节约能源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该《通知》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

关 键 词:《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发改委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通知》  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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